更新时间:2023年11月01日 生效时间:2023年11月01日
VR全景城市用户协议
欢迎您使用VR全景城市,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VR全景城市及相关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这将导致VR全景城市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产品和服务,您也可以选择停止使用VR全景城市;如您自主选择同意或使用VR全景城市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VR全景城市及相关服务相关的协议和规则。
1.特别提示
1.1浙江众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VR全景城市”)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网址:vrqjcs.com APP名称:VR全景城市)。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VR全景城市已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用户使用VR全景城市提供的服务的行为将受本条款约束。
1.2用户注册成功后,VR全景城市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帐号(即本网站用户ID),该账号的所有权归VR全景城市;用户可为该账户设置安全的密码,用户须对该密码的安全性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下:
1.2.1用户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VR全景城市的相关规则,用户的账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账号信息资料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户。用户在账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主义制度,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并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否则,VR全景城市有权对用户的账号进行暂停使用、限制功能、禁止重新注册或注销等处理,并向主管机关报告。
1.2.2 在注册、使用和管理账号时,用户应保证注册账号时填写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请用户在注册、管理账号时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包括用户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用VR全景城市软件及相关服务的部分功能,用户需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请用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并注意及时更新上述相关信息。若用户提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或者VR全景城市有理由怀疑为错误、不实或不合法的资料,则VR全景城市有权拒绝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用户可能无法使用VR全景城市及相关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功能受到限制。
1.2.3 用户在VR全景城市中的注册账号仅限于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出租或售卖。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而对用户、VR全景城市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均由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VR全景城市发现或者有理由怀疑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则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注销该账号,而无需向注册该账号的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信息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1.2.4 机构用户注册账号时请填写企业确认的官方资料信息,包括不限于机构名称、手机号、邮箱等,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等相符合,如由员工离职等其他情况导致的账号纠纷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
1.2.5 用户账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可遵照VR全景城市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账号。用户应提供能增加账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VR全景城市申请找回账号,VR全景城市的密码找回机制仅需要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账号有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账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VR全景城市并不承诺账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账号。
1.2.6 VR全景城市对用户已完成注册的账号信息采用动态核验方式,VR全景城市有权适时且不定时核验存量账号信息,发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VR全景城市的相关规则的用户账号信息,VR全景城市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VR全景城市有权终止提供服务。
2.服务内容
2.1 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VR全景城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全景图片展示、全景视频展示、搜索、资讯、分享、大赛等。
2.2 VR全景城市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VR全景城市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VR全景城市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VR全景城市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2.3用户理解并同意,VR全景城市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4 VR全景城市的数据存储服务主要由阿里云第三方服务商提供其相关的对象存储服务,VR全景城市依照自身的业务需求使用阿里云的相关服务。VR全景城市仅向用户提供免费体验及试用产品功能的服务,对用户上传的任何内容不承担无限存储和随时保存查看的服务,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主动定期清理、服务器异常、第三方服务商的原因等)造成的数据存储丢失,VR全景城市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付费用户关于数据储存的内容以《VR全景城市服务协议》相关内容为准。 3.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VR全景城市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VR全景城市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VR全景城市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通知方式采用站内信、向用户登记的手机、电子邮箱发送相关信息在内的任一方式均为有效。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VR全景城市支付的服务费,VR全景城市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3.2用户理解并同意,VR全景城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暂时的中断,VR全景城市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VR全景城市应尽可能事先在网站内进行公告。
3.3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VR全景城市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用户违反相关使用规则及本协议及VR全景城市相关政策的; 3.3.3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向VR全景城市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4在1自然年(自每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中没有登录过VR全景城市平台的账户,VR全景城市有权利清理该账户中的素材与作品。如该账户曾经付费过VR全景城市相关的存储收费网络服务的,则该账户在会员期内的素材与作品不在该清理范围内。
4.使用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时,必须向VR全景城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2用户不应在使用VR全景城市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财产账户、银行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或将自认为隐私的信息通过VR全景城市发表、上传或扩散,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VR全景城市、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行政处罚的,均由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用户同意VR全景城市在提供全景云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VR全景城市平台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VR全景城市通过电子邮件、站内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用户保证其对上传到VR全景城市的作品依法享有合法、有效、完整的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并保证其上传行为及上传内容不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一切合法权益,由此问题带来的全部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VR全景城市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赔偿。
4.5请用户备份好您所上传的原始内容并对其安全性自行负担,如内容丢失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
4.6对于用户在VR全景城市上传、发布、传播的内容,用户同意授权VR全景城市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通过多层次)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用户对VR全景城市及其关联公司的前述授权并不改变用户发布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也并不影响用户行使其对发布内容的合法权利。
4.7 VR全景城市将从用户上传的作品中选拔一些具有商业价值的作品,邀请加入除4.6条之外的商业项目,一旦用户同意邀约并与VR全景城市签订相关协议,VR全景城市即取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该等图片的权利,实际使用方式和范围将按照协议约定内容,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等一切著作权法规定的方式,用户理解并同意该等图片的使用人可根据实际用图场合和情况决定是否为作者署名。
4.8 VR全景城市提供水印保护措施给予用户选择使用,用以限制其他用户或浏览者未经许可任意复制高清晰度的作品。但VR全景城市无法保证未经用户许可,其上传的作品不会被他人非法复制。VR全景城市不会限制其他用户或浏览者复制网站中的低清晰度作品或缩略图,对此用户同意并给予VR全景城市相应授权,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
4.9未经VR全景城市书面许可,任何用户、第三方不得: 4.9.1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盗链、冗余盗取、非法抓取、模拟下载、深度链接、假冒注册等)直接或间接盗取“VR全景城市”网站及相关服务的视频、图文等信息内容; 4.9.2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隐藏或者修改域名、平台特有标识、用户名等)删除或改变相关信息内容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4.9.3 抄袭、复制、反编译、反向工程、试图导出源代码或修改VR全景城市全部或部分内容,或者创建全部或部分与VR全景城市相同的内容; 4.9.4 为进行功能对标而访问或使用VR全景城市的内容及服务; 4.9.5 为创建或推广竞争产品而访问或使用VR全景城市内容及服务; 4.9.6 使用服务储存或传输病毒或恶意代码; 4.9.7 绕过VR全景城市可能使用的阻止或者限制访问服务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阻止或限制使用或复制任何内容的功能,或者对服务或许可内容的使用施加限制的功能; 4.9.8 其他对VR全景城市造成伤害或损失的行为。
另由于用户在VR全景城市的所有作品链接均可被公开网络搜索引擎收录,对于公开网络搜索引擎的收录,VR全景城市无权利也无义务进行任何相关限制,如因此产生的争议、损失或损害,由用户与第三方自行解决,公司并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用户不希望作品被公开访问,建议用户为作品设置密码使之不被公开访问。
4.10用户在VR全景城市上传但未公布的作品,在VR全景城市网站中不会公开显示该作品 (但作品的网址可以正常访问),在未公布作品的状态下所产生的作品版权等法律问题,全部责任在于用户本人,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11用户在使用VR全景城市的产品与或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宪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4.12用户在使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12.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12.3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12.4不得利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12.5不得利用VR全景城市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12.6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12.7不得利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序良俗的行为或任何不利于VR全景城市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或不正当性质、买卖浏览数、买卖赞数等一切违反道德、善良风俗或网站公共秩序的情形; 4.12.8用户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VR全景城市。
4.13用户在使用VR全景城市过程中,不得发表下列内容,且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4.13.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13.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13.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13.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13.5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4.13.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4.13.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13.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13.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13.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4.13.1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4.13.12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4.13.1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4.13.14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4.13.15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4.13.16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4.13.17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4.13.18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4.13.19发表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评论; 4.13.20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4.13.21违反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13.22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13.23模仿VR全景城市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的; 4.13.24在他人作品中发表广告、恶意攻击等内容的说一说、评论等; 4.13.25利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VR全景城市的行为; 4.13.26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4.14如用户在使用VR全景城市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或因您的账号被他人举报投诉时,VR全景城市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删除相关内容,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作品、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账号封禁甚至注销,并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公告处理结果,处理流程请见《VR全景城市平台管理公约》,VR全景城市不承担因采取移除作品等相应措施带来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作品不违法或者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品上传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4.15用户在使用特定VR全景城市功能服务时需遵守VR全景城市相关服务协议(如有),当您确认使用相关功能协议时既默认遵守相关服务协议内容,现有功能协议:《自定义广告服务协议》、《VR全景城市跨账号复制作品协议》。
4.16 VR全景城市针对某些特定的全景云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5.知识产权
5.1 VR全景城市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VR全景城市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2 VR全景城市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5.3 VR全景城市的注册用户上传到平台中的原创作品,作品版权归原用户所有,第三方可分享、调用原用户在VR全景城市上发布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但必须在所使用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用户的姓名、来源,并与该作品在VR全景城市上的原地址建立链接,同时,第三方不能对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修改,否则即视为侵权。
5.4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VR全景城市用户相关的权利,用户同意授权VR全景城市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代表VR全景城市自身或用户对该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诉、发起行政执法、诉讼、进行上诉,或谈判和解,VR全景城市配合执法机构进行相关信息取证,用户同意在VR全景城市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参与共同维权,处理流程请见《VR全景城市平台管理公约》。
5.5 在未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时,请不要将他人的作品全部或部分复制发表到VR全景城市,如转载站外信息到VR全景城市请署名和注明出处并不得改动。
5.6 如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VR全景城市上存在侵犯其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请及时与VR全景城市取得联系,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VR全景城市有权根据个人或单位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作品、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账号封禁甚至注销,并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公告处理结果,处理流程请见《VR全景城市平台管理公约》,给VR全景城市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侵权用户应负全部责任。
5.7 由用户个人的商业或非商业项目纠纷,包括且不限于合同签订不清、单方中止合同合作等,带来的作品归属权问题,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处理流程请见《VR全景城市平台管理公约》。
5.8 VR全景城市注册用户在本站 “文章”栏目,所分享并提供下载的内容资源(包括素材、软件、工具等),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请勿使用于商业用途。如需作商业用途,请与原作者联系。
5.9 本网站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服务名称、身份团体(包括但不限于720全景发布平台,VR全景城市,vrqjcs,vrqjcs.com,VR全景城市合伙人、认证摄影师、供图者等),均为VR全景城市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未经VR全景城市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上述商标、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商标、标识的行为。用户由于非法使用VR全景城市商标、标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该用户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0 当VR全景城市注册用户的言论和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责任在于用户本人,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11 本站注册用户所发言论仅代表其个人,不代表本站观点。在VR全景城市发表言论的用户,我们认为其已经知道并理解这一声明。
5.12 VR全景城市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根据相关证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社区指导原则对侵权信息进行处理。
6.隐私保护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VR全景城市的一项基本政策,VR全景城市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VR全景城市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VR全景城市的合法权益。
6.2 如果为了向您提供服务而需要将您的信息共享至第三方,我们将评估第三方收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们将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另外,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弹窗提示灯形式征得您的同意或确认第三方已经征得您的同意。
6.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VR全景城市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VR全景城市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VR全景城市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VR全景城市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保证。
7.3 VR全景城市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VR全景城市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VR全景城市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VR全景城市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VR全景城市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同意,对于VR全景城市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VR全景城市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5.1 VR全景城市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7.5.2 VR全景城市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5.3 VR全景城市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6 用户应自觉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VR全景城市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就其个人行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用户知晓,VR全景城市没有能力亦无责任监督管理用户对作品的复制行为,其在VR全景城市上传作品即可被其他用户复制,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因其他用户非法复制本人上传的作品导致法律纠纷,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不得向VR全景城市提出任何索赔。
7.7 由于VR全景城市用户的作品均由用户自行上传,VR全景城市没有能力亦无责任审查作品是否存在侵权等情节,用户上传的作品涉及的侵权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上传用户本人承担。用户同意,如因使用其他用户上传的作品发生侵权等法律纠纷,VR全景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不得向VR全景城市提出任何索赔。
7.8 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VR全景城市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传作品时,创作者必须确认上传的作品为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获得相应的授权,对于有理由确信存在明显侵权、违法、违反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作品时,或存在抄袭、盗用、欺诈、冒名、诽谤等行为,VR全景城市在核实后,有权关闭创作者账户,对该作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删除该侵权作品,无需事先通知创作者。VR全景城市支持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人、肖像权人等)将违反或侵权情况告知VR全景城市,如提供符合要求的权利通知和相关证据后,VR全景城市有权删除涉嫌违法或侵权的作品和相关内容。VR全景城市不承担因采取移除作品等相应措施带来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作品不违法或者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品上传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VR全景城市有权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留起诉权利。
7.9 VR全景城市的所有页面广告来源于用户及合作单位,由用户、合作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负责。VR全景城市对所有页面广告无法事先审查,对其中的非法、虚假内容不具备监控能力,不承担其带来的法律责任。但是,在接到相关举报并查证属实后,VR全景城市将会立即采取措施屏蔽相应广告内容。
7.10 您知晓、理解并同意:由于单个作品均存在物理承载极限,超过物理承载极限将导致该作品无法保存、无法正常浏览、无法继续添加场景、热点、文字、导览等各个编辑相关要素,因此请您注意调整作品的全景图片数、全景图片大小、全景视频数、全景视频大小、高清矩阵数、高清矩阵大小、热点数量、热点素材大小、文字数量、导览个数等各个编辑相关要素以确保作品能够保存或正常浏览、或后续添加,VR全景城市不就作品无法保存或无法正常浏览或无法后续添加要素承担责任,亦不退还任何已收取的费用。
7.11 在任何情况下,VR全景城市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用户使用 “VR全景城市” 网站及相关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VR全景城市对用户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用户因使用“VR全景城市” 网站及相关服务期间而支付给公司的费用(如有)。
8.违约赔偿
8.1 如因VR全景城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VR全景城市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VR全景城市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VR全景城市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协议修改
9.1 VR全景城市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VR全景城市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用户在使用VR全景城市时,应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的相关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VR全景城市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VR全景城市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 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VR全景城市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用户对于VR全景城市的通知应当通过VR全景城市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VR全景城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规定12.1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12.1.1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2.1.2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12.1.3 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2.2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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